在美洲大陆,自然主义对美国文学的改造,使得此前一直难以形成自身特点、在创作和理论上均乏善可陈的美国文学获得了突破性进展。自然主义在美国文学中有深入而持久的影响。斯蒂芬·克莱恩(1871—1900)的《街头女郎梅季》(1893)被认为是美国最早的一部自然主义小说;弗兰克·诺里斯(1870—1902)的创作颇受左拉影响,其小说《麦克提格》(1899)把主人公的悲剧归咎于生理缺陷,《凡陀弗与兽性》(1914)则描写了动物本性导致人物堕落的故事;杰克·伦敦的作品是浪漫冒险与自然主义相结合的产物,在“狗的小说”系列中,将自然主义强调的遗传和环境因素借由狗的形象渲染得淋漓尽致。而西奥多·德莱塞(1871—1945)因《嘉丽妹妹》(1900)、《珍妮姑娘》(1911)等经典自然主义小说的发表,成为公认的美国自然主义文学的魁首。一大批自然主义作家的出现,表征着美国文学在20世纪世界文坛的崛起。而1930年,自然主义倾向浓重的辛克莱·刘易斯(1885—1951)为美国文学赢得了首个诺贝尔文学奖,或许是美国文学已经站到世界文学最前列的标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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